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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5/19 15:33:24 浏览次数:767
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人〔2015〕17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开区教育中心,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安庆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2015——2020年)》(宜教发〔201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安庆市教学一线名师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加大名优教师的培养力度,市教育体育局决定于2015年继续开展“安庆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评选工作,拟评选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安庆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评选工作面向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各学科在职在编教师(含教研室教研员)。
二、申报条件
依照宜教发〔2015〕1号文件附件3《安庆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室主持人条件”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产生”进行申报推荐。
第三届市级学科带头人因没有完成任期考核,不作为本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评审的认定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营造评选氛围,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引领教师成长。
2、各单位要成立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推荐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人选的审核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委员会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章操作,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宁缺毋滥。对上报的人选材料,要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组织评审,并召开评选推荐专题会议进行集体审核,确保推荐人选质量。要有书面的评选推荐专题会议记录留档备查。
3、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四、材料报送
1、评审推荐情况汇报材料一份(说明组织领导、推荐过程和公示情况等),并附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推荐专题会议记录》复印件;
2、《安庆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表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稿,见附件1);
3、《安庆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纸质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4、个人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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