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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治理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7/12/8 12:58:06 浏览次数:581
关于开展全县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
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学校和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现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师〔2015〕9号)、《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铜教纪〔2016〕1号)和《关于印发<中共枞阳县纪委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枞纪发〔2017〕128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民办)及在职中小学教师。
二、专项治理内容
(一)中小学校违规组织、要求学生集体补课或参加有偿补课;
(二)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专项治理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其中专项治理阶段为
(一)第一阶段:专项治理
1、动员部署(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使中小学校广大教职工了解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县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县教体局召开专项会议进行统一部署,与各校签订承诺书。
2、自查自纠(
(1)个人自查。每位在职教师要依照相关文件,着力查找是否有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是否有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是否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每位教师要撰写自查报告交学校审查。
(2)学校排查。通过问卷调查、家庭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本校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做到不留空白。
(3)及时整改。学校对教师自查和学校排查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查出的有偿补课行为先整改后处理,
(4)公开承诺。各校要与全体教师签订拒绝违规办班、有偿补课承诺书,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规定,学校承诺在学校醒目位置和校园网站进行公示。
(5)建立周报告制度。各校每周四下午五点之前报县教体局。
3、总结评估(
县教体局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各校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要在
(二)第二阶段:巩固提高
四、责任追究
(一)经查实,教师确属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教育主管部门给予以下处理:
1、情节较轻的(或初次查实),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当事人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2、情节较严重的(或经第二次查实),除予以上述处理外,当事人所聘教师职称和职务工资降一档,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允许参加高一级职称申报。
3、情节严重(或经三次查实以上),且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除按照上述2项处理外,当事人调离工作岗位。
4、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免除职务处理;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见习期未满的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延期转正,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三)学校因监管不力,一年内,经举报并被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监督委员会查实有3起以上(含3起)有偿补课的,学校当年目标管理考核作降档处理,校长取消当年所有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偿补课现象严重、治理不力的学校,除按上述处理外,扣发校长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调整工作岗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保证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质实效,县教体局成立全县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督查组,由教体局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校要相应成立本校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各校组要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维护人民教师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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