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初中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3/7/22 14:37:14 浏览次数:1986
花 园 初 中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的方案
惊悉7月18日,我县会宫镇3名初中毕业生相约私自到湖里游泳,不幸全部溺水身亡。当前,正值盛夏,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多发期、易发期。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暑期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现特拟定此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溺水工作对保护广大青少年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重心下移,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我校充分认识到预防溺水工作是暑期教育工作重点,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包包责任制度,切实履行行政人员的职责。学校特在7月21日下午召开行政会议,全面布置假期防溺水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学校利用陈瑶湖有线电视网台、悬挂宣传条幅,大力宣传有关预防溺水安全知识,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提醒广大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广大青少年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救防护能力。
三、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
我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县局“学生放假安全教育不放假”的总体要求,想方设法提高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做到“六不”。学校进一步加强“两个对接”:一是加强与学生家长的对接,通过发出告学生及家长一封信,开展一次“大家访”活动,落实监护人责任。按照《未成年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是青少年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宣传,将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告知到每一位监护人,并要求对履行监护责任作出承诺。二是加强与当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对接。落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对辖区水域监管及留守儿童关爱的责任,督促乡镇、村设立水域警示标志,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监管的安全防护网络。我校严肃查处有偿家教,确保暑期学生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
学校决定近期组织开展以预防溺水为重点的青少年儿童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宣传教育、安全设施、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等;对辖区内水域警示标志设立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对尚未设立或现有标志不醒目的,督促乡镇村或水域权属人尽快设立安全警示牌或拉上警戒线。
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学校特制定此方案。
枞阳县花园初级中学
2013年7月21日